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5-02-14     来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008320033/2025-00046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日期:2025-02-11
  • 发布日期:2025-02-14
  • 文  号:攀府发〔2025〕1号
  • 有 效 性 :1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关于促进招商引资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攀府发〔2025〕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国家钒钛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积极应对招商引资新形势,把握新形势下招商引资重大机遇,丰富完善“三招三引”工作机制,推进我市招商引资工作创新与重塑,加快构建高质量招商引资新模式,特制定本意见。

  一、建立招商新机制,构建合力招商格局

  (一)完善招商工作体系。强化招商引资顶层设计,构建全市“一盘棋”招商体系,将招商引资工作纳入全市重点产业链协同推进机制,统筹全市招商引资力量,充分发挥县(区)园区“主战场”、行业部门“生力军”作用,形成“市级链长亲自挂帅+行业牵头部门主抓+经济合作部门统筹+落地县(区)园区主责+国有平台企业协同+要素审批部门服务”的上下联动、统分结合、整体发力、齐抓共管的大招商工作格局。

  (二)强化“一把手”招商机制。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专题研究招商引资工作、率队外出招商、出席重大活动、会见重要客商,统筹推动重大产业项目的招引、洽谈、落地、投产、运营等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以上率下推动更多大项目、好项目早落地、早投产、早见效。

  (三)建立协同招商机制。坚持“管产业管行业必须管招商”的原则,市级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主动抓好招商引资工作,发挥行业资源及信息优势,编制本行业产业发展规划、产业图谱和链主企业、技术研发、招引企业、重大项目“四张清单”,研究出台支持产业发展的专项政策。市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统筹协调清洁能源招商,积极推动纳入省市重点项目名单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建设;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主要负责工业招商,强化制造业项目招引,指导开展承接东部地区制造产业转移有关工作;市科技局主要负责科技领域招院引所项目招引;市民政局主要负责银发经济项目招引;市财政局主要负责探索基金招商模式;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特色农业项目招引;市商务局主要负责现代商贸项目招引;市文广旅局主要负责康养旅游项目招引;市国资委主要负责指导市属国有平台赋能招商;市属平台企业要发挥自身优势加强重大产业项目招引,其他有关部门结合建圈强链工作要求,积极协调推动有关产业链重大项目招引工作。

  (四)深化联动招商机制。各县(区)、国家钒钛高新区要切实承担招商引资主体责任,根据全市重点产业规划,结合自身交通区位、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等比较优势,开展差异化招商,形成优势互补、错位发展的良性模式。结合产业建圈强链的要求,做好招商项目策划包装,积极捕获有效投资信息,创新举办产业投资推介活动,大力招引产业链“链主”企业。各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县(区)、国家钒钛高新区的产业招引发展指导,强化资源要素保障等协调服务,统筹推动重大跨区域投资项目落地。

  二、重塑招商新模式,提升内外资招引质量

  (一)深化链式招商。全面开展产业建圈强链招引攻坚行动,围绕全市重点产业链协同推进机制,推行招商“链长制”,构建“1条产业链+1名市领导(招商链长)+1个牵头部门(行业部门)+1套政策措施+1支招商队伍”为架构的“五个一”工作机制,紧扣产业图谱,聚焦产业链核心关键环节和缺失薄弱环节,瞄准“三类500强”、行业龙头、高新技术、专精特新“小巨人”等企业,开展靶向招引,努力形成“引进一个链主、延伸一个链条、壮大一个产业、打造一个集群”的聚集效应,不断培育壮大重点产业集群。

  (二)推广基金招商。组建政府产业投资基金,发挥国资基金以投促引、投引联动作用,积极探索“基金+产业”招商模式,健全基金招商图谱,采取政府基金引导、社会投资参与、招商引资推进的模式,招引优质项目落地。鼓励和支持国有企业、龙头企业和社会资本共同参与组建政府产业投资母基金或专业化子基金。聚焦前沿科技和未来产业长期战略投资,大力发展“耐心资本”。优化基金绩效评价和尽职免责机制,设定合理的项目跟投机制和容错免责条款。

  (三)优化驻外招商。深入开展驻外招商,立足招商引资新态势,紧盯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华中、成渝等地区优势产业,进一步优化驻外机构设置,划分招商辐射范围,确保重点区域全覆盖,全面提升有效投资信息获取、目标企业精准对接、优质项目跟踪促进水平。强化市政府驻外办事处(联络处)招商职能,拓展招商路径和信息渠道,不断深化区域产业合作。

  (四)鼓励委托招商。鼓励各级各部门筛选一批社会知名度高、资源丰富的商会(协)会、行业组织、专业投资咨询服务机构,探索建立市场化招商引资合作关系。依托异地商会协会、知名高校校友会、攀籍在外人才等开展委托招商。制定《攀枝花城市推介大使管理办法》,发挥社会各界人士行业熟、资源广、人脉多的优势,按程序聘任一批城市推介大使,不断拓展招商渠道,提升我市招商引资质效。

  (五)注重科技招商。创新“科技+产业”招商模式,积极对接国内外著名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智库等专业机构,大力招引科技创新企业、创新人才、创新成果、创新平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支持优势企业通过资本投入、技术合作等方式在攀创建和引进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和制造业创新中心等高水平研发机构及研发设计中心、检验测试中心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优化完善重点产业创新链,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

  (六)探索资源招商。探索“市场+资源+应用场景”招商模式,充分利用我市风电、光伏、钒钛磁铁矿等核心资源和氢能、低空经济、公共服务等应用场景,采取引资扩股、引技转型、“腾笼换鸟”等方式,引进战略投资和合作伙伴,有效盘活资源,带动上下游及有关产业发展。聚焦产业链优化、产业升级、科技创新,集中打造推出一批制造、消费、服务、科创等市场应用场景,通过“供场景、给机会”,以市场资源吸引优质项目落地,为外来投资企业提供多维度的项目合作资源场景。

  (七)强化外资招商。深化外商投资和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坚定不移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落实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进一步优化利用外资结构,把外资招引与全市重点产业链协同推进机制精准结合,引导外资重点投向钒钛钢铁新材料、光电信息等21条重点产业链。探索“外资+外贸+外经+外事+外侨+外智”融合机制,整合资源渠道,积极融入国内国际国内双循环体系。创新“出海招商”和“借船出海”模式,重点围绕链主企业开展项目招引。压实县(区)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审批服务职责,保障外资企业在要素获取、资质许可、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国民待遇,对外资招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县(区)、国家钒钛高新区按规定给予激励。

  三、完善政策新体系,汇聚要素保障力量

  (一)出台产业政策。产业链牵头部门要因地制宜、因链施策,配套完善重点产业“一链一政策”专项支持政策,注重支持企业成长,重点研究出台科创技改、人才招引、品牌建设等政策举措,提升政策供给精准度,强化精准招商政策指引。

  (二)强化要素保障。加大重大项目水、电、气、资源等生产要素的协调保障支持力度。加快新型能源体系示范区建设,争取钒钛等重点产业链电价支持政策。建立光伏、风电等新能源资源开发利用统筹机制。整合优质绿电资源,健全绿证交易机制,探索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绿色微电网、虚拟电厂等示范项目。推进工业园区管道天然气全覆盖,试行“天然气+新能源”气价补偿政策。

  (三)落实外资政策。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国发〔2023〕11号)等吸引外资政策举措,抓好境外投资者境内取得利润再投资递延纳税、国家鼓励发展的外商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减免税等有关税收优惠鼓励政策的落实。

  (四)优化营商环境。深入落实以控制成本为核心的优化营商环境举措,更大力度降低融资、物流、用地、用能等生产经营成本。深入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简化企业开办审批条件、优化审批流程,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集成化办理。深入开展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对重大产业化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实行“清单制+责任制”,明确专人专班跟踪促进。深入开展府院府检联动助企、警随“企”后行动、“进企业、问需求、解难题、促发展”活动,建立民营企业家早茶会制度,及时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困难问题,深入构建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

  四、强化招商新支撑,激发招引内在活力

  (一)强化招商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市、县(区)经济合作部门人员力量,打造一支拥有国际化视野、专业化研判、市场化竞争的高素质招商人才队伍。加大招商干部交流锻炼力度,选派优秀招商干部到省直部门、央企国企和县(区)、国家钒钛高新区挂职。开展招商能力提升行动,定期组织招商干部到先进地区和知名高校学习培训。建立容错纠错机制,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招商干部开拓进取、干事创业。

  (二)规范招商引资行为。严格执行科学、精准、透明、合规招商。强化项目信息统筹,严格落实重大项目提级报备机制。探索建立项目流转和利益共享机制,支持和鼓励重大招商项目跨区域有序流转。及时公布招商引资政策和投资机遇清单。健全招商引资项目评估和决策机制,招商部门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组织做好综合测算、尽职调查、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等前期工作,牢固树立红线底线意识,切实防范招商引资风险。

  (三)加强招商工作考评激励。加强对市级部门和县(区)、国家钒钛高新区的招商绩效考评力度。完善重大项目考评激励制度,营造“比学赶超”的氛围,激发竞争意识,促进项目质量和效率提升。注重在招商引资一线识别培养选拔任用干部,建立健全人员培养和晋升机制。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实施意见》(攀府发〔2023〕14号)同时废止。本意见实施期间,如与新出台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新规定执行。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1日

审核: 丁傑   责任编辑: 杨正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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