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胜利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的公告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5-03-10 来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为加强攀枝花市胜利水库管理和保护工作,保障水库安全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加快完成水库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成果上图及库容曲线复核的通知》(川水函〔2024〕649号)要求,攀枝花市人民政府依法划定胜利水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水库概况
胜利水库位于攀枝花市仁和区大田镇片那立村,坝址位于金沙江南岸一级支流大河中游,是一座以灌溉、饮用水为主,兼有防洪和城市供水等综合功能的中型水利工程,是全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枢纽工程由大坝、溢洪道、放空隧洞、放水隧洞组成。水库校核水位1464.04m,正常蓄水位1461.00m,死水位1440.00m,总库容2019万m³,死库容237万m³,兴利库容1446万m³。
二、胜利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
(一)管理范围:依据胜利水库不动产权证书宗地图范围,管理范围面积1685157.22m²。
(二)保护范围:依据《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结合胜利水库运行管理实际,划定胜利水库大坝下游坡脚和坝肩外100米至300米的区域,库区管理范围以上至第一道分水岭脊线之间集雨区为保护范围,划定胜利水库保护范围面积4894838m²。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库的义务,不得侵占、毁坏水库及其附属设施。
四、对违反本公告的,视情节轻重依法处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攀枝花市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