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攀枝花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5-02-21 来源:攀枝花市委政法委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中共攀枝花市委政法委员会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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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攀枝花市委政法委是市委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具有监督指导政法单位严格行使职权,统筹协调维护政治安全、维护全市社会稳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指导全市政法系统网络安全和智能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定全市政法工作的政策措施,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
2025年政法工作,紧紧围绕市委“两试引领、五市并进、共富共美”工作体系,紧扣建设川西南“四最城市”、打造全省“四个典范”目标定位,主动实施“四大改革创新”,切实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更加有力支撑服务共同富裕试验区建设,为推动攀枝花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政法保障。
(一)创新构建主动维稳格局,努力打造高水平平安建设典范。(二)创新探索法助共富路径,努力打造高品质政法服务典范。(三)创新完善平安共建机制,努力打造高效能社会治理典范。(四)创新深化阳光法治实践,努力打造高质效执法司法典范。
市委政法委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单位内设机构或科室9个。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委政法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委政法委2025年收支总预算906.7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40.16万元,主要是有人员调出、退休减少导致预算数减少。
市委政法委2025年收入预算906.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06.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市委政法委2025年支出预算90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6.7万元,占97.79%;项目支出20万元,占2.21%。
市委政法委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06.7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06.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9.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9.7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94万元。
市委政法委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06.7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40.16万元,主要是有人员调出、退休减少导致预算数减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9.43万元,占72.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62万元,占14.74%;卫生健康支出49.71万元,占5.48%;住房保障支出63.94万元,占7.05%。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574.2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政法维稳、2025年三电专项整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大调解等方面。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65.15万元,主要用于:综治中心、法学会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5年预算数为55.4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78.1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36.7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补助缴费。
7.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4.2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补助缴费。
8.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9.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08万元,主要用于人聘用人员医疗补助缴费。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63.9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
市委政法委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86.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76.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医疗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09.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市委政法委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6.7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67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出境。
根据市外事侨务办批准的2025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0次, 0人。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按照预算编报口径与上年持平。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支付上级来攀检查指导工作和周边地区来攀考察调研。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4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按照预算编报口径与上年持平。
部门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含7座以下商务车、城市越野车)0辆,7座以上19座(含19座)以下客车0辆,越野车0辆,货车及19座以上客车0辆,摩托车0辆。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67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车辆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综治维稳、大调解、市域社会治理、三电专项整治、涉密文件转送、开展调研考察等工作开展。
市委政法委2025年没有使用非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市委政法委2025年没有使用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接待费。
市委政法委2025年没有使用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接待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2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5年安排非财政拨款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拟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23年安排非财政拨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市委政法委2025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市委政法委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2025年,市委政法委下属0家行政单位、综治中心等1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9.76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6.2万元,下降5.35%,主要是人员减少。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025年,市委政法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47万元,用于公务用车加油、维修等。
截至2024年底,市委政法委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2025年市委政法委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20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20万元。
十二、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支出主要是综治中心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行政单位离退休经费。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人员社会保险缴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人员的住房公积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本单位项目预算数为10万元。
10.“三公”经费: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办公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1.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6-2.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6-3.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中共攀枝花市委政法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x